招標文件在招投標活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評標過程中,招標文件是參照的主要依據(jù)。投標響應的依據(jù)圍繞著招標文件的技術需求、供貨時間、條件等因素而產生。而且原則上,合同的內容應根據(jù)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以上種種不難看出,招標文件在招標活動中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招標文件就是整個招投標過程的精髓,是整個招投標過程的法律指引。
案例1:一個“;”惹麻煩
“招標文件制作要細之又細,稍不留心,就可能引起大麻煩”。一位采購辦工作人員向記者講述了近年來讓他印象深刻的一宗投訴。投訴爭論的關鍵點是招標文件中的一個細小符號--“;”。原來某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一個醫(yī)療設備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時,針對其中一款血樣化驗設備提出了具體要求。招標文件要求“設備****:開放式;稀釋式;”。正是這種表述引發(fā)了后面的種種麻煩。
中標結果出來后,未中標供應商對結果提起投訴,指出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招標文件的表述是要求所提供產品要同時滿足開放式和稀釋式兩種條件,而中標供應商只滿足了其中一種。中標供應商對此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其認為“;”所表達的就是分別滿足的意思,只要其中一項滿足就符合條件。
該采購項目投訴到監(jiān)管部門后,監(jiān)管部門很為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采購辦的工作人員也難辨孰是孰非。為此,采購辦專門請來了一些專家,包括幾位文字專家專門來論證。專家們的意見最終無法達成一致。該投訴的最終處理結果為:招標文件表述不清楚,內容有歧義,責令重新招標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每天都在與招標文件打“交道”。在編制招標文件過程中,不但不能遺漏各個常規(guī)要素,對投標人要求、招標項目的技術規(guī)格、數(shù)量、評標標準、方法、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等關鍵內容都要在招標文件中清楚體現(xiàn)。
在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中要字斟句酌,認真對待每一個招標文件細節(jié),甚至需要細到對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放過”。一個“;”使得操作了一個多月的采購工作不得不從頭再來,不得不說是一個大的損失。試想,如果當時在后面加個備注(二者只需要滿足其一,或者二者需要同時滿足),之后的一切麻煩都不會發(fā)生。總之,招標文件編制是個“細致活”。編制招標文件千萬可別馬虎,更不能只把眼光聚焦在文字內容上,對標點符號這樣經常被遺忘的“死角”也要認真對待、反復思量。
案例2:減少招標文件條款也會遭投訴
某大學欲采購100臺電視機安裝在剛剛投入使用的新教學樓里。為了豐富教師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該大學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每臺電視機都要具有卡拉OK唱機功能。
招標公告發(fā)出后許多天,接受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都沒有公開招標所需的投標文件數(shù)量。20天等標期一天天過去,眼看項目要流標,該大學負責這個采購項目的老李有些坐不住了。
一天,老李到采購代理機構處了解電視機采購項目的投標情況,偶遇一位正在咨詢該項目的供應商代表。老李與其攀談起來,詢問供應商代表對該項目是否感興趣?!?00臺電視機不是小數(shù)目。”供應商代表毫不諱言對參與投標的渴望,“但是要求所有的電視機都具有卡拉OK唱機功能,感覺不是太合理。因為這項功能與畫質、音響等技術不同,不屬于電視機的基本功能,而是商家為了增加賣點選配的娛樂功能?!?/P>
供應商表示,當市場上某一個品牌對某一個賣點進行大力宣傳后,很少會有商家跟風,而是增加電視機的其他功能來尋找與眾不同的賣點。也就是說,該大學電視機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中的這項要求并不具有普遍性,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具有一定的排他性,造成了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數(shù)量遲遲不能滿足公開招標的要求。
了解到問題所在,老李當即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刪除招標文件中的相應條款,并電話通知所有已經購買了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幾天以后,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數(shù)量果然明顯增加,待到開標當日,共有6家供應商參與了投標。
不久,評標結果出爐了,一款不具有卡拉OK唱機功能的電視機成了最后的贏家。當老李正準備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麻煩也隨之到來--電視機采購項目被投訴了。
原來,一家未中標供應商認為,該大學刪除“電視機具備卡拉OK唱機功能”這一條款已構成對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的修改,且未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將開標日順延15天,對潛在投標人構成不公平待遇。
接到投訴,老李非常不理解,“我們是刪除了一項需求,而并非增加,這對供應商來說是好事,有什么不公平呢?”
最后,采購監(jiān)管部門的投訴處理結果是支持供應商的主張,責令電視機采購項目重新組織招標采購。監(jiān)管人員指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招標采購單位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更正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監(jiān)管人員進一步解釋說,這種澄清和修改與對招標文件條款的增減無關。對于刪除“電視機需具備卡拉OK唱機功能”條款一事,該大學沒有發(fā)布公告,開標時間也不符合要求,那些起初礙于這一條款被迫放棄投標的供應商有可能不知情,有礙采購的公平和公開。
案例3:采購需求不可臨時變
某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一次競爭性談判時,由于沒有將既定的采購需求“堅持到底”,不僅遭到了投訴,而且被責令整個項目重新組織采購。據(jù)了解,項目所采購的貨物具有特殊性,因此采購人單位在提出采購需求的時候,特別注明該產品要通過某相關部門認證。經過一輪談判,談判小組發(fā)現(xiàn)供應商P是一家實力雄厚的大公司,而且各方面條件都符合采購文件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該供應商的報價是最低的。就在大家的意見開始向供應商P傾斜的時候,一位專家忽然發(fā)現(xiàn)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認證并不是事先采購人單位要求的部門簽發(fā)的。
發(fā)現(xiàn)這個情況后,采購人單位的代表便開始和大家商量:“這家公司很有實力,如果他們能成為成交供應商,那么不僅貨物的質量會很有保障,售后服務也會非常好。我們當時確定這個認證的時候,只是挑選了最常見的那一種,也可能并不是最權威的?!甭牭竭@里,專家和該代理機構也覺得,一方面采購人單位對項目的需求是有解釋權的,另一方面競爭性談判就是要在滿足需要的前提下達到最低的成交價格。從這兩方面看,供應商P成為成交供應商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正是因為這個“完全可以”,讓該項目最終不得不重新采購。原來,采購結果剛剛出來,就有其他供應商反映,供應商P的貨物并沒有取得采購需求上面提到的認證,中標供應商未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響應,采購人單位有供應商傾向嫌疑。
對于該采購項目中所需貨物認證要求臨時改變的問題,該采購代理機構負責人表示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采購,由于談判小組跟供應商直接接觸并且就采購項目的各個方面進行“討價還價”,那就不能避免由于看重某些利益而在另一方面做出讓步。但是業(yè)內專家表示:“不管怎么讓步,都不能改變采購文件中既定的采購需求?!?/P>
《政府采購法》在針對競爭性談判程序的條款中提到,成立談判小組后要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所以,談判內容和評定成交的標準,是在開始談判之前就已經確定了的,不能在談判的過程中隨著情況的變化而做出改變。對供應商的要求既然已經是確定了的,那么一些同樣實力雄厚但是沒有得到該認證的供應商可能就會放棄參加談判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定供應商P為成交供應商,不但對參加的供應商不公平,對沒有來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同樣不公平。
案例4:對招標文件理解不一引發(fā)投訴
某采購代理機構組織某縣礦業(yè)綜合管理系統(tǒng)項目采購,遭到供應商投訴。投訴理由有兩點。
一是根據(jù)招標文件約定,供應商每提供一份2005年以來由自身設計,并實際推廣安裝運行的與本項目相同的采購合同原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得1.5分,未提供則不得分。投訴人認為本項目中標供應商未實施過多礦種管理項目,評委卻未對其進行扣分,有違政府采購公開透明原則。
二是按照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二條規(guī)定,年服務費最低報價不扣分,比最低報價每高1%扣0.5分,依此類推,最高扣分不超過5分。同時招標文件規(guī)定,供應商需在該縣建立售后服務站,有完整的配件儲備,并終身服務,30分鐘提供響應,4小時趕到現(xiàn)場,終身免費換代升級。接受甲方要求,監(jiān)控中心完全委托代管服務,委托代管人員不得少于6人,其中2人以上具有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投訴供應商認為中標供應商的年服務費最低報價為15000元,按照該省的最低平均工資計算,該報價根本無法維持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人員工資。中標供應商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屬于惡性競爭。
被投訴方代理公司則認為,招標文件只要求提供采購案例,并沒有明確指出必須是煤礦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中標供應商已經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了6份合同(超過標書要求2份),評分并無過錯。此外,年服務費和人員工資并沒有必然聯(lián)系。
監(jiān)管部門認為,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投標商提供多礦種管理項目實施合同目的是看投標商是否具有做這類項目的能力,并不是要求投標商必須提供煤礦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的合同,況且中標供應商已經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了6份合同(超過標書要求2份)。并且監(jiān)管部門在調查取證中發(fā)現(xiàn),中標供應商曾經在河北省某市具有多礦種綜合管理案例,認為評審過程并無不妥。
針對投訴供應商提出的“低于成本價惡性競爭”的投訴請求,監(jiān)管部門也認為年售后服務報價和代管人員的工資是兩回事,二者之間并無直接聯(lián)系。分析人士指出,該起投訴矛盾的焦點主要聚焦在對招標文件的理解上,理解不一是該起投訴的主要原因。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