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有錢也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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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5年03月16日
廣州2015年政府部門預算公開首次曬出政府采購項目,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用品成為熱買之物。昨日媒體披露,從中發(fā)現某些政府采購商品價格比市場價貴,且不乏“頂格采購”現象,引發(fā)圍觀。
從媒體梳理的一些政府部門辦公用品預算來看,的確有“天價”之感。如:一臺打印機1.2萬元,一套音響25萬元,4個路由器10萬元,一臺投影機5.2萬元,兩支錄音筆6000元……還有,一項信息系統開發(fā)預算1000萬元,等等。對此,有的承認“確實超標”“沒有注意按規(guī)定把握上限”,有的稱系“工作人員筆誤”“存在數據差錯”,有的則表示“不便回答”。
即便撇開個別或真的存在“筆誤”不論,諸多“天價”預算已足以證明一些政府部門花公共財政的錢就是“任性”。同樣值得關注的是,電腦有配置標準6000元的規(guī)定,有政府部門計劃購買211臺各類電腦,其中199臺全部一分不少“頂格采購”。如此“6000元現象”亦可見一些政府部門毫無節(jié)省的概念,哪怕在規(guī)定范圍內也絕對要追最高檔。
將政府采購項目納入預算公開范疇,是廣州預決算公開的又一進步,這點毫無疑義,而出現“天價”或“頂格”預算的問題也須正視。政府采購作為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肩負節(jié)約財政支出、提高采購資金使用效益的功能,并以公開透明的運作遏制公共采購滋生貪污受賄、利益輸送等腐敗,但不少地方政府“陽光采購”變成“高價采購”,腐敗案仍現。這其中,除了招標采購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出問題,更關鍵的就是前端的政府采購預算審批關沒有把住。
預算公開的目的就是接受監(jiān)督,確保公共財政用得其所。既然政府采購預算公開被發(fā)現問題,回應社會質疑與及時修正就不可或缺。即便是某些部門真的“沒有注意”既有標準而致預算超標或出現“數據差錯”,且是不是不被媒體揪出就不存在“差錯”仍存疑,其所反映出的對預算公開的不嚴肅態(tài)度也當問責。與此同時,對一些部門公共財政支出早已習慣“頂格采購”“不花白不花”的“任性”,更須采取相應措施加以抑制。
基于政府采購涉及動用巨額公共財政,首先理應經過人大審議,接受人大的監(jiān)督。在具體項目及其采購額等審批方面,財政部門須逐一嚴格審核,根據市場價格和上一年中標價等數據定出相對合理的“采購參考價”,而不是任由部門炮制“大數”來公開,更要拒絕一些部門“不買最好而買最貴”的企圖。同時,審計、監(jiān)察機關也應介入政府采購全過程的監(jiān)督,以壓縮腐敗滋生的空間。
從預算公開的角度來看,無論是防止“天價采購”的亂象,還是抑制“頂格采購”的任性,都應嚴格規(guī)定要曬出具體物品的名稱、品牌、型號、數量,以避免某些采購項目名稱寬泛模糊甚至出現“其他”之類字眼的問題,還應規(guī)定要注明購買物品的目的、用途等必要的理由依據,讓公眾評判、監(jiān)督有的放矢。否則,僅靠媒體去“挖”問題是很難挖深挖透的,也免不了受詬病。
說到底,雖然現在公布的是政府部門的采購預算列表,屬于采購計劃,還不是已經批準的采購項目,但還很有必要提醒一些政府部門,任何時候不僅“有權不可任性”,“有錢”同樣也不可“任性”,花納稅人錢大手大腳的“老毛病”必須要改了。(牛日成)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