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日前印發(fā)了《關于開展2020年度省級集中采購機構監(jiān)督考核工作的通知》(魯財采〔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規(guī)范集中采購機構執(zhí)業(yè)行為,提高集中采購工作績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監(jiān)察部關于印發(fā)〈集中采購機構監(jiān)督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03〕120號)和《關于印發(fā)〈山東省集中采購機構監(jiān)督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財采〔2018〕65號)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對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開展2020年度監(jiān)督考核工作,考核時間自2021年4月至7月份。
據(jù)了解,本次監(jiān)督考核工作的內容包括:采購中心2020年度內部管控制度、隊伍建設、政府采購各項制度辦法執(zhí)行等情況??己藢嵭芯C合評定,根據(jù)考核內容的量化分值,綜合評定得分達不到60分為不合格等次,60分至79分為合格等次,80分至89分為良好等次,90分以上為優(yōu)秀等次??己私Y果由考核小組提出初步意見,報省財政廳確定。
本次考核分為自我考評、實施考核、形成報告、整改落實四個階段??己藭r間為2021年4月至7月份。具體安排為:
自我考評(4月19日-4月29日)。省財政廳成立考核小組,并向采購中心下達考核通知。采購中心收到考核通知后,于10個工作日內按照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進行自查,整理考核材料,填寫《集中采購機構基本情況表》(附1)、《集中采購機構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表》(附2)、《2020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清單》(附3)、《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購項目質疑投訴情況統(tǒng)計表》(附4)和《集中采購機構考核自查表》(附5),并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內容應對照考核要求進行逐項分析、說明,作出自評結論,并附相關資料。4月30日前,將上述表格和自評報告加蓋公章后報送省財政廳。
實施考核(5月6日-5月19日)??己诵〗M從《2020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清單》(附3)中,抽取10個采購項目作為現(xiàn)場考核的重點,并將名單反饋采購中心。采購中心根據(jù)抽取的項目名單準備現(xiàn)場考核資料。考核小組向考核項目所涉及的政府采購當事人發(fā)放《調查問卷》。考核小組進行現(xiàn)場考核??己诵〗M根據(jù)考核內容和要求,對采購中心提供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可另行向采購中心調取與考核有關的其他資料)、自評報告和相關當事人評價意見等進行集中綜合量化評分,并填寫《集中采購機構量化考核表》??己诵〗M作考核意見前,應當就相關問題向采購中心進行核實確認??己斯ぷ鹘Y束后形成書面考核意見。
形成考核報告并予以公布(5月20日-5月31日)。省財政廳根據(jù)考核小組的考核意見,出具正式考核報告,將考核結果反饋采購中心,并在“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wǎng)”公告??己私Y果有重要情況的,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整改落實(6、7月份)。采購中心應當在兩個月內對照考核報告所提出的問題不足進行整改落實,并于7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送山東省財政廳。
《通知》強調,采購中心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將年度考核作為強化內部管理、改進代理工作、提升執(zhí)業(yè)水平的重要機遇,積極配合考核工作,確保提報資料準確無誤。對提報項目不全、故意隱瞞情況、擅自修改檔案材料以及拒不配合考核工作的,省財政廳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wǎng) 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