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結構
加拿大財政委員會秘書長負責中央政府機構采購政策的制定。除了貨物采購以外,所有的政府采購項目都分散到各部門和各機關,由它們各自完成。貨物的采購則由公共建設工程和政府服務部來負責。加拿大尚沒有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計劃。
采購政策
中央政府的采購政策是獲取所需的貨物和服務,并通過加強接觸、競爭和公平的方式來實現(xiàn)各方的最大利益,如果可能的話,應實現(xiàn)國家利益和加拿大人民利益的均衡。追求利益最大化要求考慮所獲得商品的所有相關費用,不僅僅是訂立合同的費用,同時和它在國際貿易協(xié)議中所承擔的責任相聯(lián)系。加拿大尋求一種給予所有的供應商以平等機會的采購程序,以利于降低購買費用和在競爭、透明和高效的環(huán)境下發(fā)展經濟。
政府實踐
加拿大政府采購的實踐、已確立的政策及其在WTO《政府采購協(xié)議》和《北美自由貿易協(xié)定》中所承擔的義務十分一致,地方政府也沒有特殊規(guī)定。
但是對于小企業(yè)和非競爭性企業(yè),加拿大政府給予了特別對待,目前,這種特別對待主要是對本土企業(yè)的保留上。對于中央政府和機構的采購,當此項采購不屬于國際貿易協(xié)議的協(xié)議范圍而且在加拿大本國的供應商之間就可以充分競爭時,國內的供應商就享有優(yōu)先的權利。
但在出現(xiàn)這三種情況時可以有例外:緊急情況;采購額小于25000美元,而且不涉及到公共利益;或只有一個供應商。
質疑與投訴程序
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是解決因《北美自由貿易協(xié)定》和WTO《政府采購協(xié)議》而產生的投標爭議的權威機構,它享有和高級法院相當?shù)臋嗔ΑT诒惶崞甬愖h的招標程序被維持的情況下,國際貿易法庭可以裁決支付在政府預算以外的費用或是損害賠償,它也有權裁決推遲、甚至取消一項采購合同,并要求重新評標或者重新招標。供應商應當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異議理由起的10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國際貿易法庭應當在135天內做出裁決。
佚名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