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標本兼治的意義上講,反腐倡廉靠制度建設,而公共財政制度建設作為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則成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的重要一環(huán)。政府采購改革作為當代中國財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財政資金運行系統(tǒng)中,構成了實現堵塞公共資金“跑冒滴漏”的重要制度載體。概括講,政府采購制度對反腐倡廉這一新時期中心工作的推動作用體現在幾個方面。
構建了公共資金運行的約束規(guī)則
就一般意義說,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公共財政資金的管理制度是源頭治腐的利器。政府采購制度作為財政資金管理的重要手段,成為管住政府“錢袋子”的主要手段之一,進而完善了構建高績效政府公共治理結構的重要保障機制。
中外社會制度的變遷演進中,有一個共同的規(guī)律:就一個處于社會經濟轉型期的經濟體的長遠發(fā)展而言,建立社會經濟生活運行秩序的“程序正義”與“過程公開”的透明度規(guī)則,遠較追求經濟資源短期配置的“實體績效”重要得多。就中國陽光財政的建設而言,現階段凸現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披露政府公共資金的決策與運行過程,似乎是當務之急。這也是為市場經濟立憲在政府公共經濟領域的集中體現。
政府采購制度之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意義也恰恰體現為,政府采購制度通過將政府公共資金納入陽光采購的視野之中,以規(guī)范透明的方式加以運作,從而奠定了財政資金規(guī)范運行的基本規(guī)則?;仡櫿少徶贫热找姘l(fā)展壯大的演進歷程,也同樣證明了這一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制度的逐步健全,逐漸從源頭上遏制了腐敗資金的主要來源。
有助于揭示財政腐敗
近年來,政府系統(tǒng)的腐敗行為,集中發(fā)生在行政審批、執(zhí)法監(jiān)督、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和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深層次的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和行政權力運行不規(guī)范。在政府采購制度運行中暴露出來的種種或多或少與腐敗行為相關的問題,為揭示未來相當時期內,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提供了重要的參照體系,有助于完善在問題高發(fā)領域從嚴打擊腐敗的檢查懲處機制。
例如,湖北省通過推行綜合招投標中心建設,將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歸集到“綜合招投標中心”這一平臺上,把信息的發(fā)布、資質資格的審查、評委庫的建設、評標開標的過程,全部納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軌道,就集中體現了當前將反腐倡廉工作集中于政府采購等腐敗問題高發(fā)領域的時代性治理特點。
形成人人關注的社會氛圍
盡管通過政府采購等財政管理改革從資金鏈條上抑止腐敗行為所取得的成就已有目共睹,財政預算制度之于現代公共治理的重要意義,也日益得到廣泛共識。然而,在現實中,仍有許多常話常新的問題是困擾著我們:為什么涉及納稅人千百億資金的政府公共資金,沒能引起廣大公眾的足夠關注?為什么政府預算在某種意義上演變成了“政府自己的預算”,距離“依法用好百姓錢”的目標,總還存在某些差距?為什么每年財政審計發(fā)現的問題以及涉及的部門總是大體相仿,難免有些“屢審不改”的色彩?
其中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社會公眾對政府公共資金使用情況的關注程度不夠。而通過政府采購制度將政府公共資金使用中的招投標信息,以各種方式公之于眾,以政府購買的方式實現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將會促使市場經濟微觀主體以競爭性參與的方式,加入到政府公共資金的具體應用環(huán)節(jié)中來。從而有助于塑造一個全社會都來關注政府公共資金使用的社會氛圍,促進政府治理多元化監(jiān)督體系的完善。
展望未來,我們有理由相信,以政府采購資金的規(guī)范化管理為突破口,強化立法監(jiān)督機構和審計部門對財政預算行為的監(jiān)督與審查,逐漸推進公共財政管理的陽光化進程,構建一個全社會都來關注公共資金管理的共同治理模式,似乎可以大致勾勒出一條重塑中國政府治理結構的重要線索。遵循政府采購行為法治化-政府公共資金運行規(guī)范化-重塑政府治理結構-鑄造信用平臺,建設誠信政府,促進經濟發(fā)展,這樣一條改革路徑,我們也似乎看到了未來中國陽光財政管理改革的大致輪廓。而政府采購資金管理恰恰處于這一邏輯鏈條的起點之上,無疑是打造反腐倡廉財政制度體系的重要一環(huán)。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