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招標文件中可以不設最高限價嗎?
A:可以不設。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人根據價格測算情況,可以在采購預算額度內合理設定最高限價,但不得設定最低限價。本條法規(guī)中使用的是“可以”,不是“必須”或“應當”,所以招標文件中可以設最高限價,也可以不設。
Q:詢價通知書由采購人制定還是詢價小組制定?
A:是由詢價小組制定。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第八條規(guī)定,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在采購活動過程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確認或者制定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
Q:所有投標人的報價都超過了預算,是不是應當廢標?
A:不是的,還要看采購人能不能支付。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在招標采購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Q:投訴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投訴事宜嗎?
A:可以。根據94號令第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和投訴。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Q:投標保證金可以帶到開標現(xiàn)場用現(xiàn)金交納嗎?
A:不可以。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