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未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應如何處理?
答:未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談判小組應當告知有關供應商。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第三十條。
問:招標公告中項目名稱寫錯了一個字怎么辦?
答:可以發(fā)布澄清公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原公告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的組成部分。
問:在符合性審查時,五位評審專家中有四位專家意見一致,另外一名堅持自己的觀點,可以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處理嗎?
答:可以,這種情形按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處理。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標報告。
問:供應商口頭進行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必須答復嗎?
答:口頭質疑不符合法定的質疑規(guī)范,采購人可以不做答復。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十二條,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問:采購人自行招標的采購項目,評標結束后多久確定中標人?
答: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六十八條第三款。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作者:易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