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布關于印發(fā)《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評定分離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實施意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福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印發(fā)<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勘察設計項目評定分離工作(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榕建筑〔2021〕25號)同時廢止。
通知明確了以下內(nèi)容:
1.開展“評定分離”試點工作。在我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控制價<0.3億且按規(guī)定應采用經(jīng)評審最低價進行評標的施工項目中試行招投標“評定分離”制度。對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觀地區(qū)的建筑工程、景觀綠化工程、對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其勘察設計項目優(yōu)先采用“評定分離”模式組織招標。
2.明確定標候選人推薦程序。采取“評定分離”的項目,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后推薦定標候選人。對于設計項目,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jù)評審結(jié)果推薦出3名不計排名的定標候選人,并在評標報告中明確推薦定標候選人的理由;對于施工項目,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方式從經(jīng)評審后的合格投標人中推薦出3-6名不計排名的定標候選人。
3.定標方案制定程序。采取“評定分離”的項目,定標方案的編制應納入招標人“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并在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日前編制完成。代建單位作為招標人的,建設單位可以委托代建單位編制定標方案,代建單位應將定標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同意,定標方案應納入建設單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招標人應在開標前確定定標時間,向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申請定標場地,并組織定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到定標場地完成定標工作,一個招標項目原則上只能開展一次定標工作。
4.組建定標委員會。招標人應在定標前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數(shù)量為5人及以上單數(shù),定標委員會設主任,由定標委員會采取隨機抽取或推舉的方式產(chǎn)生。定標委員會成員與定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jié)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5.異議處理程序。招標人應在收到定標報告后3日內(nèi)公示中標候選人,并同時公示定標方案。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jié)果或定標結(jié)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6.落實保密工作要求。定標方案、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屬于“評定分離”辦法的核心文件,招標人應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7.強化招投標過程監(jiān)督。各級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強“評定分離”招投標工作監(jiān)管;建設單位應及時將向派駐紀檢部門報告招投標相關工作,及時移送違法違紀線索。
長按掃碼查看通知原文
來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福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