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發(fā)布《<廣東省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粵交基〔2022〕488號,以下簡稱《意見》),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確尚未招標的項目,應按照《意見》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過程結算工作的要求;已招標尚未簽訂合同的項目,應參照《意見》在合同中補充過程結算的相關條款;已簽訂合同的項目,可參照《意見》;經(jīng)合同雙方協(xié)商實施過程結算工作等規(guī)定,解決變更報批慢、結(決)算工作滯后等難題,以扎實的過程造價工作實現(xiàn)全過程管理,推動公路建設管理水平高質量發(fā)展。
制定過程結算計劃,《意見》提出,過程結算應以“工完賬清”為總體目標。
1.不同類型的施工標段和合同內(nèi)容,宜分類、分項制定過程結算計劃。
2.施工工期超過1年的合同段原則上以每半年或1年為過程結算時間節(jié)點,并明確各時間節(jié)點擬完成的結算單元;施工工期1年以內(nèi)的合同段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結算工作要求。
原文如下: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粵交基〔2022〕48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省公路事務中心,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事務中心、規(guī)劃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進過程結算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guī)范公路建設項目參建各方行為,促進公路建設項目的造價與質量、安全、進度等管理工作協(xié)同推進,推動全過程造價管理落實見效,從根本上扭轉工程結算和決算不及時的難題,努力實現(xiàn)工完賬清,為公路建設項目的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及竣工驗收工作按期完成打好基礎,廳組織編制了《廣東省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xiàn)印發(fā)執(zhí)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事務中心、造價管理機構要做好業(yè)務指導,各項目建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按《指導意見》開展過程結算工作。
《指導意見》自12月1日起施行,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修改建議,請徑向廳基建管理處、省造價事務中心反饋,以便修訂時研用。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10月19日
廣東省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指導意見
為促進公路建設項目工程造價與質量、安全、進度等工作協(xié)同管理,進一步壓實各參建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的造價管理責任、規(guī)范工作程序,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推進過程結算工作,解決變更報批慢、結(決)算工作滯后等難題,以扎實的過程造價工作實現(xiàn)全過程管理,推動公路建設管理水平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部令2015年第11號)、《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部令2016年第67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公路建設實際,現(xiàn)就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如下。
一、總體原則
(一)公路建設各方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全過程造價管理。推行過程結算工作,是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進過程結算要求的具體舉措,對進一步提高工程結算工作效率、實現(xiàn)工完賬清、維護建設項目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guī)范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公路建設行業(yè)高質量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有著重要意義。
(二)過程結算是指在公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或完工后,發(fā)包人與承包人雙方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約定,對約定結算節(jié)點內(nèi)已完工且質量合格的建筑安裝工程、土地使用及拆遷補償、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合同的內(nèi)容開展中間價款、數(shù)量及結算事項確認的活動。
(三)過程結算應當遵循“遵守合同、實事求是、同步推進、應結盡結”原則,并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過程結算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工作,過程結算資料是工程結算和項目管理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經(jīng)簽署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是最終結算文件和竣工決算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法律效力,最終結算時不需對已確認的分項過程結算重新辦理確認。
(五)鼓勵利用信息化技術推動過程結算文件資料的電子化、數(shù)字化,實現(xiàn)造價、質量、檔案等協(xié)同、動態(tài)管理,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最終結算資料。過程結算文件資料應按檔案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要求收集歸檔,包括對應竣工圖的整理歸檔。
(六)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廣東省公路建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類合同;土地使用及拆遷補償、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合同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參照本指導意見執(zhí)行。
二、責任分工
過程結算工作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部門、建設項目其他參建單位(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按管理要求和合同約定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措施,做好過程結算工作。建設單位及相關參建單位應保障承擔過程結算工作人員的配置和穩(wěn)定,做到過程結算和工程建設同步推進、應結盡結。
(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公路建設項目過程結算工作,各級公路事務中心、造價管理機構協(xié)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設單位的上級管理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做好過程結算的管理工作,明確專業(yè)部門及人員負責,審核過程結算相關條款和工作計劃,開展過程結算工作檢查,通報情況,督促問題整改。
(三)建設單位作為落實過程結算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健全過程結算管理制度,明確過程結算工作專項負責人,確保該工作按計劃組織實施。
1.在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其他服務等合同中明確過程結算目標、責任和實施要求。
2.制定項目總體過程結算計劃。
3.及時審核過程結算文件。
4.每年2月份前將去年的過程結算工作開展情況報送上級管理部門(包括制度建設、計劃制定、變更批復、結算完成情況、自評及整改情況等)。
(四)監(jiān)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按計劃編制過程結算文件,并進行初審。
(五)施工單位是過程結算工作的主要落實單位,應配備專業(yè)人員、明確責任領導,按計劃編制過程結算文件,報監(jiān)理初審。
(六)征地拆遷、設計、咨詢、檢測等有關單位按本指導意見做好過程結算相關工作。
三、工作準備
項目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制定過程結算目標和計劃,建立全過程造價管理標準費用項目、合同工程量清單、圖紙工程量的三者對應關系,明確過程結算單元和結算范圍。施工單位應將過程結算計劃納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作為開工報告組成部分。
(一)建立三級清單體系
建設單位應按照《廣東省公路工程造價標準化管理指南》(粵交基〔2022〕483號)的要求,建立項目清單、工程量清單、分項清單三級合同清單體系,并予以確認。合同分項清單的工程量數(shù)據(jù)是計量支付、工程變更、過程結算及編制竣工圖的基礎來源。
(二)劃分過程結算單元
過程結算單元由1個或若干個分部、分項工程組成,是制訂計劃、編制結算文件的基礎,應貫徹廣東省公路工程造價標準化管理的理念和要求,結合項目特點、工期計劃、質量評定單元等因素合理劃分,并遵循以下原則。
1.與施工進度基本同步,與質量評定相匹配,界面清晰,有利于過程結算的施行。
2.最小過程結算單元宜為一個成品或構件或質量評定的最小分項工程,相近或關聯(lián)度較大的分項工程可作為一個結算單元,最大結算單元不宜跨單位工程。
3.結算單元劃分原則上應與“廣東省公路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標準費用項目表-結算”的層級一致,常規(guī)項目的結算單元劃分可參照附表1《公路建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過程結算單元劃分表》。
4.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結算單元劃分可根據(jù)實際管理需要進行調整或細化,以有利于推進過程結算工作。
(三)確定過程結算范圍
1.對200章~900章等工程實體類工程量清單費用項目應及時開展過程結算。
2.對100章清單項、材料款、獎罰金、暫列金等費用項目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過程結算。
3.土地使用及拆遷補償、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應結合合同執(zhí)行和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及時進行過程結算。
(四)制定過程結算計劃
過程結算應以“工完賬清”為總體目標。
1.不同類型的施工標段和合同內(nèi)容,宜分類、分項制定過程結算計劃。
2.施工工期超過1年的合同段原則上以每半年或1年為過程結算時間節(jié)點,并明確各時間節(jié)點擬完成的結算單元;施工工期1年以內(nèi)的合同段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結算工作要求。
四、工作開展
項目建設單位在實施過程中應以合同分項清單為基礎開展計量支付,及時批復工程變更,按時間節(jié)點進行過程結算和費用支付,并開展過程結算工作自評。
(一)工作流程
1.工程部門對經(jīng)質量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實際完工工程量進行量測、記錄及確認,填入附表2《分項清單基礎數(shù)據(jù)表》的“實際完工工程量”欄。實際完工工程量是編制竣工圖的基礎。
2.合約部門結合合同約定的計量支付規(guī)則確認計價工程量和單價,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項目(如材料款、獎罰金等),填入附表3《計量報表》,并開展計價計費。
3.合約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xié)同辦理過程結算。對無爭議的結算單元,按《廣東省公路工程造價標準化管理指南》(粵交基〔2022〕483號)的要求形成過程結算文件;對有爭議的結算單元,應按照附表4《過程結算問題記錄表》的格式,實事求是做好過程問題記錄并確認。對工程量或價格無異議部分,應按附表2格式對工程量或價格進行確認;對工程量或價格有分歧部分,應按附表4格式做好問題記錄。
(二)時間要求
結算單元按合同約定完成并通過質量中間驗收,應及時辦理過程結算,原則上3個月內(nèi)完成過程結算文件的編制、審核、簽認工作。
(三)變更清理
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工程變更管理工作,及時審批變更,實現(xiàn)工程進度、工程變更和過程結算工作基本同步。不得以變更未批復為由不開展過程結算工作。
(四)結算支付
計量支付是過程結算的基礎。未按要求完成過程結算的費用項,最高支付金額不宜超過建設單位審核確認的97%,過程結算完成后方可支付余下金額。完工結算率低于30%的合同段,在后續(xù)計量支付中可暫扣10%以內(nèi)的工程進度款。
(五)工作評價
按完工結算率以好、中、差共三個等級開展評價。過程結算工作評價等級標準按“表1”確定。
完工結算率=已完成結算金額/應完成結算金額,其中“已完成結算金額”指已辦理完成結算工作的結算單元金額,以發(fā)、承包雙方確認的結算金額為準;“應完成結算金額”指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滿3個月的結算單元的金額,包括已完成結算金額、未完成結算金額(可暫按簽約合同金額計入)。
表1 過程結算工作評價等級劃分表
評價等級 | 完工結算率(%) |
好 | 完工結算率≥85% |
中 | 60%≤完工結算率<85% |
差 | 完工結算率<60% |
五、過程結算文件
1.過程結算文件應以《分項清單基礎數(shù)據(jù)表》為基礎,按照《廣東省公路工程造價標準化管理指南》(粵交基〔2022〕483號)的相關要求及本指導意見編制。過程結算問題記錄表(如有)也是過程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
2.對已完成的過程結算文件及相關支撐資料應及時歸檔。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行業(yè)有關工程檔案管理要求,對過程結算文件同步開展收集、整理、排序、編目、組卷;對已確認的實際完工工程量,應及時組織編制竣工圖,并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構成竣工檔案資料組成部分。
六、其他
(一)本指導意見施行之日起,尚未招標的項目,應按照本指導意見內(nèi)容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過程結算工作的要求;已招標尚未簽訂合同的項目,應參照本指導意見在合同中補充過程結算的相關條款;已簽訂合同的項目,可參照本指導意見,經(jīng)合同雙方協(xié)商實施過程結算工作。
(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過程結算工作納入造價監(jiān)督檢查、建設項目管理考核范圍。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省管公路項目過程結算工作情況定期通報,納入我省公路從業(yè)單位信用評價管理。建設單位及其上級單位宜將過程結算工作納入勞動競賽、優(yōu)質優(yōu)價等考核內(nèi)容。
(三)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的上級管理部門、建設單位可結合本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保障過程結算制度落實落地。